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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零件或被允许再出售,你觉得安全吗?
发布时间:2016-09-26 20:13:44    点击数:

  来源:慧聪汽配网
    9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可交售给零部件再制造企业;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也可以出售。

  汽车“五大总成”是指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车架等总体构架,在现行条例中它们须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此次征求意见稿则规定,“五大总成”作为废金属,可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或按照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交售给零部件再制造企业;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允许“五大总成”再利用 目的为节约资源

  征求意见稿说明提出,允许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是为了适应循环经济发展需要。2001年制定现行办法时,为了防止利用旧件拼装汽车,规定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办法施行十多年来,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购车成本不断下降,生产、销售拼装车问题有所缓解,而且该问题应当主要依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来解决,而不应简单将具有再制造利用价值的旧件全部作为废金属强制冶炼销毁。

  对于此次征求意见,有网友提出:既然可以用,为何又叫报废?报废后车主能否自己卖?如果不能,此间的出售费用将流入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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