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汽车生产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内容及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并对违规者的惩罚措施做出相应规定。
办法规定:汽车生产者应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和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办法要求,汽车厂家必须在10年内公开新车维修信息。当然,也有一些维修核心技术可以不予公开。对于因维修引发的纠纷问题,办法要求各类维修经营者,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维修质量责任。因维修者维修不当或使用假冒伪劣配件造成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由维修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办法有利于真正打破维修配件渠道垄断,释放发展潜力。1.老的汽车销售管理办造成整车与零部件销售价格畸高,服务定价不透明,严重损害分销商与消费者利益,阻碍汽车后市场规范快速发展。2.此办法是对2014年9 月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的政策延续与细化,有利于加快维修服务市场化竞争与规范化发展,降低终端消费成本,使消费者受益,从而释放汽车配件维修服务市场的增长潜力。 据商用车与零部件